[被告]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我方代表[原告],因与贵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,特向贵方提起诉讼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事实和理由
1. 原告与被告于[签订借款合同的日期]签订了《借款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合同”),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[借款金额]元,借款期限为[借款期限],自[借款发放日期]起计算。合同约定,借款期间的利息按照年利率[利率]计算,逾期还款的,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[逾期利率]计算逾期利息。
2. 根据合同约定,原告于[借款发放日期]向被告发放了借款人民币[借款金额]元,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借款发放义务。然而,在借款期限内,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,借款到期后,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本金及利息。
3. 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还款义务,但被告一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。截至[起诉之日],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[欠款金额]元,利息人民币[欠款利息]元。
4. 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,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九十四条、第一百零七条、第二百零五条、第二百零六条、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,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原告因被告违约所造成的损失。
二、诉讼请求
1. 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[欠款金额]元,利息人民币[欠款利息]元,共计人民币[欠款总额]元;
2.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[起诉之日]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;
3.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。
三、证据和证据来源
1. 《借款合同》: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;
2. 《借款发放凭证》:证明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发放借款;
3. 《催款通知书》:证明原告已多次催促被告履行还款义务;
4. 《欠款明细表》:证明被告尚欠原告的借款本金、利息及逾期利息。
四、送达地址
被告:[被告地址]
原告:[原告地址]
五、代理人
原告委托[律师姓名]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,特此通知。
敬请贵方在收到本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本院递交答辩状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。如贵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,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。
特此通知!
原告:[原告名称]
[原告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理人)签字]
[原告盖章]
[日期]